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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拟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 标准过高等情况将被调查

2017-10-24 07:35: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每经实习记者 任钢 每经记者 张静 每经实习编辑 任芷霓

正因为明白家长希望孩子“赢在起跑线”,所以,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为家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然而,有些家长虽然选择了民办教育,交费高了却又“肉痛”。如今,西安的家长得到了一个好消息:近日,西安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出台了《西安市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民办幼儿园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在本行政管辖区域内过高,调整收费标准幅度过大、增长过快的,物价部门可启动成本调查。

值得思考的是,西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闫从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大家都想拥有优质教育,需求过大时,它的收费价格就不一定能反映成本情况。”

五种情况可启动成本调查

10月20日,西安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出台了《西安市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办法除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外,还明确了五种情况下,价格部门可启动对民办幼儿园的成本调查。

这五种情况包括: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在本行政管辖区域内过高的;调整收费标准幅度过大、增长过快的;家长对调整收费标准意见大、且联名向价格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成本调查的;对调整收费标准社会反映强烈、被媒体曝光的;其他需要进行成本调查的情况。

“之前有陕西媒体报道过,我们几个区县对于启动成本调查的标准不一致的情况。”闫从容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在区县这一级,但各区县对于如何启动这一调查程序,各区县掌握的幅度、办法不统一,“出台这一办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和财政厅2015年曾联合印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可对民办幼儿园确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成本调查。通过向社会公开成本调查结果和召开幼儿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引导幼儿园合理确定保教费标准。

闫从容说,“原来省上的细则也没有明确,就说可以开展成本调查,我们这一次就在《办法》里明确了一下哪些情况可以开展成本调查。既然开展,就要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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