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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融资意见稿出台一个半月 场外业务初露“红火苗头”

2017-10-21 07:37: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股票质押融资新规征求意见稿颁布已有一个半月,券商股票质押的门槛提高,信托公司由此嗅到商机,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质押融资的规模有所提高。此外,上市公司大股东还可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股权质押融资。上述两种方式均为场外股票质押。

增长点

“质押新规出台后,我们内部探讨过有何途径拓展信托业务,结论是股票质押融资和信用贷款可能是今后的业务重点。”某信托公司投研部负责人陈绫(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陈绫透露,这次股票质押新规征求意见稿由交易所下发。从股票质押类型来看,主要影响的是券商作为质押方的场内质押业务。而场外业务可以直接向银行或者信托融资,所以不受征求意见稿影响。只要质押股票的基本面良好、股价波动不大、融资人的偿还能力足够强,信托公司就可以做。

除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之外,信用贷款也是信托公司重点考虑的业务增长点。

“对于质押融资的监管日趋严格,出于股票流动性考虑,必然在股票质押方面更加谨慎,例如采取降低质押率等措施。”陈绫说,与股票质押大约6%左右的利率相比,信用贷款的利率要高出两三倍。尽管如此,在无法以股票质押方式获得资金的情况下,企业的融资需求必然会被挤压到信用贷款市场。

正如他所料,业务机会已经显现。

9月8日,上交所、深交所联合中登公司发布股票质押融资新规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出台前后,上市公司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变化相当明显。据东方财富网Choice数据统计,9月共有59家上市公司向信托公司进行了86笔股票质押融资,质押总市值约513亿元。而8月,有62家上市公司向信托公司质押股票融资78笔,质押总市值约384亿元。

新隐忧

但在另一家信托公司的投资总监老梁看来,要想在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上有所斩获并非易事。

“我们不能像证券公司那样,通过银行间市场拆入低成本资金。”老梁认为,这是信托公司大规模开展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最大障碍。按照监管规定,信托公司只能在银行间市场拆入7天的短期资金,总额不能超过信托公司资本金的20%。

当然,在实际业务中,仍会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如果企业需要融资,信托公司肯定不是首选。借不到钱,才不得不来找我们。”针对老梁的看法,陈绫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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