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捷宁 朱宝琛
10月19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发布实施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该业务指南的发布,将使报价系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
上述两项指南对于三类基础资产(PPP项目收益权、PPP项目资产、PPP项目公司股权)合格标准、发行环节信息披露、存续期间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目前,报价系统优先鼓励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符合国家战略的项目;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建设运营的项目;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项目等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日前发布。上交所表示,此举旨在规范发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便于管理人和原始权益人等参与机构开展业务和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
上交所表示,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可以以其建设运营的多个PPP项目中具有同质性的基础资产组成基础资产池开展证券化;可以将综合性PPP项目中权属清晰、现金流独立的部分子项目资产单独开展证券化。
“本所对PPP项目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和中国政企合作支持基金投资的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建立受理、审核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受理、审核、挂牌的工作效率。”上交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