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9日讯 近日,保监会安徽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合肥中方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方鼎保险代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等问题。安徽保监局决定对中方鼎保险代理公司罚款13万元,对负责人王自虎警告并罚款7.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中披露,中方鼎保险代理公司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两项行为分别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安徽保监局决定对中方鼎保险代理公司罚款13万元,时任实际负责人王自虎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王自虎警告并罚款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