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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公司资金235万 汤臣倍健原薪酬专员获刑3年半

2017-10-18 20:27: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汤臣倍健原薪酬专员侵占公司资金235万

  汤臣倍健原薪酬专员侵占公司资金235万获刑

10月18日,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布对黄某某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黄某某任职汤臣倍健薪酬专员期间,通过私自提高自己的工资、虚构其五名家属员工身份并计发工资的方式,非法侵占汤臣倍健及其子公司资金235.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某于2014年6月23日与被害单位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该公司任薪酬福利专员,合同期至2017年6月23日止。

2014年8月始,被告人黄某某利用负责计算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汤臣倍健药业有限公司员工薪资、奖金及各种福利费用的职务之便,通过私自提高自己工资、虚构自己是汤某倍健药业有限公司员工以及虚构其五名家属(李某1、李某3雅、黄某1、张某、黄某2)系上述两家公司员工并计发工资的方法,多次侵占汤某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汤某倍健药业有限公司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352,187.06元。被告人黄某某于2015年8月14日离职。

案发后,被害单位于2016年5月4日报警,公安机关于2016年7月21日将被告人黄某某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冻结涉案款项人民币1,412,261元。

此外,被告人黄某某的家属于案发后代其赔偿被害单位共计人民币95万元,并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协议,被害单位对被告人黄某某表示谅解。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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