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股东直指侵害其知情权后,近日乐视网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第一时间向乐视影业发出问询函并得到确认回复,乐视影业已于5月份向北京思伟提供相关财务文件,对于股东查阅公司相关财务及运营信息的要求,一直积极予以配合。
而乐视网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乐视系公司股东众多,包括乐视影业等多个公司的股东都曾要求到公司考察并了解信息,而公司方面一直积极配合,已经接待了众多股东。公司甚至定时组织股东参观,了解公司架构和生产流程。”
不过,从乐视影业和其股东北京思伟对该事件的说法来看,双方各有说辞,且存在矛盾。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乐视影业正处于重组的关键时期,诉讼和纠纷对其重组存在不利影响,乐视影业应尽快解决该问题,否则或影响其估值。
乐视否认侵权
称一直配合未违规
近日,有部分网络媒体报道称“北京思伟诉乐视影业,自2015年6月11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乐视影业不提供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供原告查阅。北京思伟是乐视影业的股东,现拥有2.8674%股权。北京思伟认为此举严重侵害了股东知情权。”
而目前乐视影业正值重组的关键时期,业内人士纷纷猜测乐视影业重组迟迟不能落地或与股东的纠纷有关。
日前,乐视网对上述消息发布澄清公告称,部分报道因涉及公司现推进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乐视影业,公司第一时间向乐视影业发出询问函件,要求乐视影业就此报道所涉及事项具体情况做出回复。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乐视影业《 关于“北京思伟起诉一事的相关声明”事件说明函》。
根据公告,乐视影业方面回复称,“乐视影业自成立以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始终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股东查阅公司相关财务及运营信息的要求,一直积极予以配合。”
公司方面表示,因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基于对内幕信息披露的管理要求,其已于2017年5月应北京思伟要求及时向其提供了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及公司治理文件等必要资料。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