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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交叉持股有益于分散经营风险

2017-10-14 06:57: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值得关注的是,除2015年9月份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外,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部署2017年国企改革重点工作时再次提出,要支持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间交叉持股。

周丽莎认为,央企间之所以开始频繁出现交叉持股,是因为通过交叉持股结合成利益共同体,不但可以在一定层级形成股权置换,提高合资公司及项目的风险承受能力,还可以实现多方资源的集合,构建牢固的战略联盟,提高企业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降低同业企业间的竞争,形成产业协同优势,并在联合对外行动时共享商业信用,提高整体商业形象。

除此之外,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调整股权结构,有利于实现央企母公司公司治理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解决“一股独大”顽疾。这种市场化的治理机制一旦形成,有利于公司把目标集中于投资回报和创新,有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和财务约束,有利于激励管理层创造良好业绩。

业内研究人士认为,央企间交叉持股的这种方式,后续有望在央企内部进一步推开,但在企业之间的彼此选择上,最好是在行业上下游或有关联的行业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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