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宣部、最高法、银监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级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在两年内将平台建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
不少网民称,这是针对“老赖”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而要建立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除了搭建曝光平台,更关键的是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全方位信用监督、约束机制。这需要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并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
意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
有网民称,逃废银行债务、赖债不还等社会失信行为,严重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尤其是,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导致了大量信贷资金成为不良贷款,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网民“欧阳晨雨”认为,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对违法背信行为的惩戒。随着三部门联合发文,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不再只是地方性的治理“老赖”招数,更是全国性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维护债权人、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网民“子长”提出,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之间及其与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社会信用监督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相关的风险提示与救济、失信名单退出、惩戒措施解除等制度建设,确保失信者受到应有惩戒,而守信者得到鼓励与保护。
需借助更多社会力量
有网民称,从地方到全国,从法院系统到多部门联手,惩治“老赖”正进入法治快车道。惩治“老赖”,解决“执行难”问题,不能靠司法执行机构唱“独角戏”,需要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未来,应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完善包括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如此,方能让诚信社会成为可期的愿景。
网民“北青”认为,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有利于我国经济环境和法治环境的优化,目前需注意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各地政府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抓好各项落实工作,确保2017年底将曝光平台构建到位。二是政府各职能部门比如法院、工商局、银行、税务等,应及时理顺信息资源,加快构筑统一规范、反应灵敏的信息曝光平台,提高失信人员信息透明度。三是政府及职能机构共同加快构建社会立体监管体系,设立奖励举报制度及基金,调动全社会参与整治社会失信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社会失信行为无处遁形。(记者 陈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