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卖药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注射剂上市不受鼓励……药品行业迎重磅举措!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36条具体意见从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等六个方面鼓励药、械创新,而记者采访得知,医药代表卖药将成历史,昔日不少“金牌销售”早已悄然转行。
从今往后,医药代表卖药将成历史,影响上百万医药代表的“药代备案制”这次出炉了概念说明和细化政策。《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指出:“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在禁止医药代表卖药这一陈年旧疴上,官方态度泾渭分明: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将按照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记者留意到,此次意见的二十七条就特别强调了“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其指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将医药代表名单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备案,向社会公开。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活动应公开进行,在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备案。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医药代表误导医生使用药品或隐匿药品不良反应的,应严肃查处;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春江水暖鸭先知’,根本不用等到新规出台,其实这四五年已经有很多医药代表主动或被动地彻底离开医药行业了。”广州某医药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外资药企每年都有“批量”遣散医药代表的消息曝出;而国内中小型私企就更不用说了,药代辞职十分频繁。
而据一位曾经在外资药企工作了十几年、职位做到中层管理人员的人士透露,转行的远不止是药代,因为整个医药行业被严管、商业贿赂遭遇重拳出击、药企竞争风气不断肃清,使得原本“躺着也能赚钱”的外资药企早已告别此前的政策红利,做药代也好、操持学术会议也好,一转眼都成为“高风险低回报”的事情,所以不少人仔细一掂量,干脆转战其他商业领域。“医药销售要不断接受岗位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而且竞争异常激烈,如果此前是金牌销售的话,去快消品行业卖其他产品优势明显,不用担心游走在‘灰色地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