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市场监管再次发力。10月起,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出台的《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和《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正式施行。两《办法》主要通过记分方式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和导游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规定,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实行违法违规不当行为记分制,根据不当行为情节轻重,按10分、6分、4分、2分、1分5个档次处罚。比如,因旅行社主要责任造成特大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因旅行社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引发一级负面舆情的,被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被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等,其中出现任何一种情形每次被记10分。在处罚方面,该监管办法规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记分达10分的旅行社,将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则明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云南省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对执业导游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分。
今年以来,云南旅游市场整治动作可谓频频。今年8月,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纪律检查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洁行动”启动,市场整治和专项纪律检查的覆盖同步进行。今年4月15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地。一系列的重拳整治行动是由于此前云南旅游市场让人“坐不住”的旅游乱象,去年底开始,云南旅游一直负面缠身,对团客和自由行旅游市场都有所影响。而此次新政推出也被视为云南对旅游乱象放出的又一大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