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打赏分成 新规暗埋棋子
由明转暗的“苹果税”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程子彦 | 上海报道
责编:周琦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39期)
苹果的十周年境遇可以用“尴尬”来形容。
iPhone 8首销日,Apple Store少见的冷清,近日更是出现大规模的退货,苹果股票暴跌,瞬间蒸发500多亿美元。
新品发布会后不到一周,9月15日,苹果修改了审核规则(下称“新规”),允许部分送礼、打赏行为不走苹果的内购流程,因此幸免的第三方应用得以不向苹果提供30%的分成。这被外界解读为苹果向中国释放善意,取消“苹果税”。
不过,截至目前,微信等平台的打赏功能仍未恢复。
“打赏”是否应收“苹果税”引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App Store要求开发者在开发App时,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 IAP(in-app purchase,应用内购买)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链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而在iOS系统的商业模式里,除了App Store的广告推广,体系内所有App内部发生的虚拟内容交易均被定义为IAP,要抽取30%的分成。
2017年6月,苹果在App Store审核指引中规定,向原创作者的“打赏”属于“应用内购买”,也将提取分成。该分成因此被外界称为“苹果税”。
“打赏”是否属于“应用内购买”一度引发微信、微博、豆瓣、知乎等内容提供平台的巨大争议。
此后,iOS版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等打赏功能关闭。不过,还是有众多平台接入IAP机制,将打赏收入和苹果分成:2017年6月9日,知乎发布公告称苹果将收取打赏的32%作为手续费,安卓等系统则不受影响;2017年7月,微博问答发布公告,称未来微博问答的围观收入将有三成分给苹果平台。
相比内容打赏的争议,直播打赏因为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充值实现,必须接入IAP机制。苹果在直播打赏中所实现的三成分成,最终还是由用户买单。例如,若用户花费100元购买虚拟货币打赏主播,安卓系统获得的是100元对应的虚拟货币,苹果系统买到的是70元对应的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