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通过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竣工、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八条措施,以新的政策“组合拳”坚决遏制部分地方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1、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能卖了!刷信用卡首付禁止了。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商品房销售不得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关闭信用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POS刷卡端口,坚决遏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的资金绕道用于支付首付以及住房消费。
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2、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时,或采取限报价次数等方式确定竞得人,避免“地王”扰乱市场预期。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时,要逐阶段要求缩短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时间、提高商品房可销售的条件,直至现房销售等;或采取限报价次数等方式确定竞得人,防止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现区域性楼面单价新高,避免“地王”扰乱市场预期。
各设区市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要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计划。
福州、厦门市要把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明确规模比例。
3、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
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解决本地户籍无房户、符合购房条件的外来人口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