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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 深圳证券调解中心化解资本市场纠纷

2017-09-29 07:37:5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截至8月31日,证券调解中心正式受理调解案件为528宗,其中,2013年3宗,2014年15宗(涉及71名投资者系列案合并调解,统计时算作1宗),2015年67宗,2016年为275宗,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168宗。

在“四位一体”机制作用下,证券调解中心正式受理的咨询和调解案件大部分得到妥善解决。截至2017年8月31日,证券调解中心已办结案件513宗。其中,调解成功477宗,调解成功率近93%。和解金额合计逾人民币5.68亿元,成功化解资本市场诸多矛盾。

近两年,证券调解中心调解的纠纷具有明显亮点。一起涉及至少10省份的380余名投资者、争议金额达数亿元的某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违约纠纷事件,在证券调解中心努力下,近期有了较为圆满的结果。截至2017年8月31日,全国已有300多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和解金额合计达人民币数亿元。该系列案是继2014年上市公司海联讯虚假陈述系列案、2016年9月某期货公司资管合同系列纠纷后,证券调解中心受理的、在未进入指定调解员程序即由秘书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协调成功的第三宗涉中小投资者的系列群体性案件。

证券调解中心积极参与投资者保护工作,配合监管部门在辖区内搭建投诉和调解对接机制,妥善调处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证券调解中心还积极组织调解员代表与监管部门座谈,通过座谈,监管部门听取了参与过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体会和意见,了解到调解过程和纠纷处理过程中涉及机构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监管机关据此有针对性地督促机构改进。

据统计,证券调解中心通过座谈交流、沙龙研讨、宣讲培训等方式,共进行了数百次宣传推广活动,有效覆盖人次达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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