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业绩对赌耍财技被顶格处罚 投资者欲起诉*ST佳电索赔

2017-09-28 07:42:5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据证监会查证,*ST佳电通过少结转佳电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约1.58亿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约3994万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约1.98亿元。

投资者欲索赔

从公告中来看,*ST佳电的上述行为,为公司及多名时任高管带来了处罚,而且,证监会决定对赵明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喜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股价走势上来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佳电的股价短期内大幅下跌,投资者损失与*ST佳电违规行为之间存在非常直接和明显的因果关系。”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ST佳电未在公告中披露其是否会就证监会的拟处罚事项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来看,证监会拟对该公司作出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顶格处罚,可见已查明事实的严重性,预计证监会正式处罚不会与此次的“拟处罚”措施出现重大变化。

此外,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来看,*ST佳电认为调节利润的动机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避免触发业绩补充条款。“这种为了避免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惜财务造假、侵犯广大二级市场投资者知情权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二级市场投资者并不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我们将在正式处罚落地后,立即代表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