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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人事)金一文化董秘徐巍辞职 胡奔涛接任

2017-09-25 19:52: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5日讯 今日晚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2721 金一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巍女士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奔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上市公司人事库资料显示,胡奔涛,女,1983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08月至2016年5月,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历任理财经理、信贷部主任、公司业务主管行长、中信银行优秀行员、私人银行家;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在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深圳投资中心总监。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青年商会副会长,广东省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入选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山大学领航100计划四期班学员。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胡奔涛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奔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奔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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