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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合集团欲斥43亿获宏达股份控制权 股权转让遭诉讼拦路

2017-09-20 07:22:1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9月19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宏达股份董秘王延俊,其表示,公司负责督促各相关方尽快确定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权转让突遭诉讼拦路

安信信托近日对宏达集团的诉讼,致宏达实业的股权转让也受到影响。

背后原因为何?宏达股份披露,2016年9月2日,安信信托与宏达集团签订协议,设立“安信创赢33号信托计划”以其受托管理的信托资金受让宏达集团相关债权。双方约定,后续宏达集团应向安信信托回购上述债权并偿付相应债务,而宏达集团实控人刘沧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宏达实业、宏达集团若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安信信托。但宏达实业、宏达集团未及时就控股权变更事宜通知安信信托。为此,安信信托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诉讼标的金额达10亿元。

目前,上海高院已冻结宏达集团持有宏达实业的40%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实业的42%股权,冻结宏达实业持有宏达集团36.6%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集团30.38%股权,冻结期限3年。《详式权益变动书》显示,该司法冻结情形并不影响双方所有《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待清、偿债务、解除冻结后可办理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安信信托同为上市公司,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致电安信信托方面,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之所以没有披露与宏达实业之间的诉讼,主要是未达到披露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重大诉讼需达到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才披露;此外,相关诉讼资产是来自于委托人,属于公司的表外业务,并不是公司固有业务。”

对于诉讼的情况,该人士表示,“具体的事宜是由公司资产保全部门在跟进,我这边还没有掌握到进展性的信息。”

(实习生蒋万君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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