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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5.6亿元收购带病资产

2017-09-18 07:11:4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申请查封人为银泰达公司的债权人,上述债权人主要为金融机构,公司在合作协议中已对上述债务的处理方法进行了约定。”中洲控股称,在银泰达与上述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偿还上述债务后,将可以申请解除对上述土地的查封。

另一位未讨回本金的投资者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在多次上访后,200多名投资者总计两亿多元的本金仍未能追回。“少数人可能追讨回部分本金,但大部分投资者没拿回一分钱。”

目前,惠州银泰达的股权结构已改变,90%的股权转到中洲置业及中保盈隆名下。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担保主体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因股权结构的变化而变化,既然存在担保合同,该基金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向惠州银泰达追偿。

曾身负亿元欠款

担保人如何兜底?

“对于股权收购之前银泰达公司已有的诉讼,在合作协议中已约定由原股东承担并负责解决。”9月15日,在回复《证券日报》采访函时,中洲控股表示。

中洲控股所称的原股东,即惠州银泰达原股东,惠州市华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基投资”)与北京银泰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泰达”)。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银泰达大股东为杨日阳,该公司主营技术开发、产品销售等。惠州华基投资两位股东分别为杨健健、杨成业,主要投资公路建设,土地综合开发等。

9月13日,《证券日报》记者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现,杨健健与杨成业存在失信记录,其中,杨健健被法院判决偿付34.29万元,杨成业被判偿付信用卡欠款1.8万元,但二人未履行判决,截至记者查询当日仍未还款。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本次交易的担保人杨伟方也有近亿元欠款未还。

收购惠州银泰达的公告显示,在交易对方介绍中,出现了“丙方:杨伟方”及其身份证首尾号码。中洲控股在回复函中表示,如银泰达公司两位原股东违约,杨伟方应当承担两位原股东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9月13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示,杨伟方最近的一个失信案件发布于今年7月7日,根据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判决,杨伟方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750万元,负担借款利息、复利及案件受理费、诉保费合计54.26万元,金额合计接近1亿元,但杨伟方并未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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