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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保险公司董秘联席会议在深圳召开

2017-09-15 16:36:4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9月15日,第十一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深圳召开。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监管改革,夯实公司治理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梁涛指出,2017年公司治理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完善制度机制,增强了公司治理有效性。一是以摸清底数为目标,首次开展了公司治理评估。对全部中外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全覆盖”开展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摸清了全行业公司治理风险的现状和底数。二是以刚性约束为关键,着力加强了监管制度建设。印发《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督促公司开展章程修订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源头上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穿透监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三是以公开透明为导向,丰富了公司治理监管工具。对社会关注、涉及公众利益或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事项开展监管质询。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对筹建保险公司、增资和股东变更实行预披露,加大公开通报力度。四是以改革创新为主线,持续提升了监管服务和引导能力。稳妥推进市场准入,开展了首批相互保险社试点。鼓励专业化经营,积极稳妥引导综合经营,适度增加了再保险市场主体,完善了相互保险、互联网保险、自保监管制度。

梁涛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保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适应公司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一是应对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对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战。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引入具有理性稳健理念的投资人,让真正做保险的人来做保险。完善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体系,健全战略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应对保险业风险防控对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战。保险公司股东股权领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部分公司治理有效性“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关联交易风险日益突出,管控失效风险不可忽视。三是应对保险业改革对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战。公司治理风险是当前保险业的突出矛盾,一些风险问题究其根源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甚至失效,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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