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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A股“无股不押”风险 强实抑虚监管链条再完善

2017-09-15 07:31:4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进行调整。

业界普遍认为,监管层此举直指当下存在于A股市场的大面积、高比例股票质押。呼之欲出的“史上最严”新规,能否就此化解“无股不押”的风险

质押业务管理升级

新规显现三大变化

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中国结算双双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稿系对2015年3月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修改。

所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按照两交易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是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明确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为减轻对存量业务的影响,本次业务规则调整将适用“新老划断”原则,即上述修订内容仅适用于新增合约,此前已存续的合约可以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和办理延期,不需要提前了结。

据了解,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22日,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规则相关安排,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规则后发布实施。

业界普遍认为,质押新规将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约束金融机构及其他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无序加杠杆及“脱实入虚”的行为,对资本市场的健康持久发展有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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