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黑龙江证监局寓服务于监管 实现诉求处理效果“三结合”

2017-09-15 07:21:4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近年来,黑龙江证监局不断创新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思路,坚持投资者保护与监管执法“双本位”,将服务投资者与严肃监管执法统一于诉求处理工作中,力争“护权益、促和谐、肃秩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结合”。

护权益

全力为投资者排忧解难

“听了专家的解释,我就放心了。”年近七旬的刘奶奶绽出了满意的笑容,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刘奶奶是一位资深股民,几乎每天都上交易大厅看行情,与股友聊天、喝茶,已经成为她雷打不动的生活习惯。6月的一天,一条新闻打破了她生活的宁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即将实施,“全民炒股时代终结”。怀着焦虑的心情,刘奶奶提笔给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写了一封信。

证监会办公厅信访办在接到信件后,迅速电告黑龙江证监局,要求尽快联络投资者讲清政策,释疑解惑。在获悉情况后,局领导指示对于这种高龄投资者要立即行动、上门服务。但刘奶奶却未留下联系方式、身份信息,仅从字里行间体现出是A证券公司客户。工作人员抓住这一细节,立即联系A证券公司,请求其协助查询刘奶奶的托管营业部。在掌握刘奶奶正在该营业部进行现场交易后,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交易大厅,与营业部负责人一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讲解《办法》出台背景和有关规定,现场还吸引了刘奶奶“股友”们的兴趣。在理解了“投资者适当性”概念和目的后,大家逐步打消了疑虑,一致对《办法》的出台表示理解和支持。

肃秩序

依法从严查处举报事项

在诉求处理工作中,黑龙江证监局不仅将服务投资者作为自己的天职,同时积极发掘举报线索价值,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2016年,黑龙江证监局连续收到关于辖区C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举报投诉。该举报线索引起了黑龙江证监局的高度关注,工作人员向举报人详细了解了事件细节,综合各方面信息,判断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高度可能性。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其启动专项检查,要求彻底查清违法违规行为,肃清市场秩序。

在接到这一任务后,检查组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突出检查重点,先后奔赴北京、深圳等六地市,调取审阅了相关单位50余个财务账套以及在20余家银行开立的50余个账户流水,与包括举报人在内的10余名人员谈话问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谈话、抽查协议资料、财务凭证等方式,围绕举报线索进行重点核查。

最终,及时依规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了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3项行政监管措施,并向全辖区通报进行警示教育,对各上市公司形成了强烈震慑。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