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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炉改合同 首批FOF发行争分夺秒或现扎堆发行

2017-09-14 09:41:2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按照公募基金流动性管理新规,首次获批的6家公募FOF需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做相应修改,并提交证监会。业内人士指出,各家基金对公募FOF发行十分重视,届时或出现扎堆发行。

需遵守流动性新规

千呼万唤始出来,首批公募FOF获批后离正式发行却还差临门一脚。根据9月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基金产品募集、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在2017年9月1日后刊登基金发售公告,出于与《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有序衔接、后期投资运作便利等考虑,须先行完成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修改,方可开展募集工作。由于首批6家公募FOF获批时间为9月8日,均须完成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修改,方可募集发布。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修改完后还需上报证监会,FOF具体面世时间还需要等证监会的批复。”此次获批的一家基金公司透露。另有业内人士表示,FOF只是和其他待发的基金产品一样,需要按照流动性新规再增添修改一些内容,修改通过之后就可以正常发行,而且更加符合监管的要求。

从流动性新规看,FOF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需要修改的内容包括新规第四章的投资限制,第五章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第六章的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要求等。

此外,新规要求“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对于FOF的底层基金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比例是否计入FOF基金管理人持有该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比例,业内人士表示或需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扎堆发行或现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首批6家基金公司已经有公司完成了合同修改并提交证监会。业内人士表示,公募FOF的发行经过了较长时间酝酿,市场关注度较高,销售渠道已经蓄势待发,做了长时间的蓄客和资金准备,各家基金都力争成为第一只成立的公募FOF,因此预计发行时间重合的可能性比较大,有可能形成直接竞争。泰达宏利基金表示,待发行条件满足后就会尽快发行F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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