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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财险受罚追问: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亏损逾3亿

2017-09-12 17:00:4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一纸监管函,浙商财险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9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获悉,浙商财险已于近日收到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对浙商财险采取了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以及停止增设分支机构三项措施。

目前,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两项均不达标,经营压力高企,而上述三项监管措施更是为其敲响了警钟。

信用保证保险“后遗症”

经历“侨兴私募债”事件后,为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的浙商财险元气大伤。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2011-2015年间,浙商财险表现出了不错的盈利能力,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478.3万元、3127.4万元、-5521.5万元、3178.7万元、5165.7万元。

不过,2016年,浙商财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下滑至-6.49亿元,在财险公司中垫底。其中,保证保险取得保费收入3398.88万元,而承保利润为-3.68亿元,大幅亏损。而在2015年,浙商财险的保证保险保费收入5672.67万元,承保利润达到2395.70万元。两厢比较,差距明显。

这种影响延续至今。浙商财险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核心偿付能力从一季度的98%下降至45%,综合偿付能力也从一季度的160%下降至91%,两项均不达标。浙商财险净利润也由正转负,从一季度的0.06亿元降至-3.06亿元;净资产则从一季度末的7.10亿元降至3.83亿元。

此外,浙商财险表示,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出现负数,因此需要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日常的流动性经营。2017年1-6月,浙商财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0318.91万元,同比下降1.48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106.96万元,同比增加12044.14万元。

对于浙商财险的这种窘境,某财险公司高层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证保险是保险,不是担保。保险产品必须符合大数法则,保证保险应该体现小额、分散和风险可控原则,应该始终坚持将风控作为第一原则,寻找优秀可靠的合作伙伴,将保证保险当作风控工具,而不是风险袋子。”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已多次强化对信用保证保险的监管。如前不久,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禁止保险公司为部分融资行为提供信保产品和服务;禁止保险公司承保违反保险原理、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上限等信保业务,并且禁止保险公司以拆分保单期限或保险金额、通过保单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开展信保业务;禁止保险公司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贷平台合作,以及超额承保网贷平台信保业务。

增资待监管部门核准

面对这一情况,浙商财险亦采取措施自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浙商财险此前已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发布了拟增资的公告。具体而言,其注册资本金拟从15亿元增至30亿元,增资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并无新增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组建。

对此,浙商财险在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6月27日,15亿元的增资资本金已经全部到位,目前验资工作已经完成,增资文件已于6月29日上报保监会进行审批,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尚需保监会核准。

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增资的原因众多,有的是投资亏损或有对外投资计划导致需要补充资本金,有的是为了增设分支机构以扩大经营规模,还有的是为提高偿付能力。浙商财险亟待补充资本金,以便其正常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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