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根据中证登的数据统计,目前A股公司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的有122家。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新规将使得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受限,对上市公司股东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未来股票质押规模将缩减,长远看有利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受限
由于股权质押融资成本较低且较为便利,最近几年不少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质押股份来筹集资金。根据同花顺数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以来A股共进行了8451次质押行动,涉及公司1709家,共涉及股份数2140.2亿股,总质押额高达2.57万亿元。征求意见稿指出,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
“此举意味着单只股票质押的集中度和规模将受限,”东部一家券商两融部负责人表示,“原有的规定是当单一标的证券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过50%时,券商应当审慎评估质押该标的证券的风险,并没有硬性要求不得超过50%。此举将使得部分上市公司股东的质押融资规模减小,也有助于降低未来股票质押平仓的风险。”
根据新规,券商开展该项业务和分类评价挂钩,A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B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C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这意味着部分评级较低券商的质押规模将受限。
对于新规,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指出,新规将带来五大影响:一是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规模或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二是直接禁止了资管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加杠杆;三是“宝能式”质押融资加杠杆买入股票的模式难以为继;四是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无法进行新的质押融资,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五是新规中关于质押率不超过60%的规定只对少数个股质押业务有一定影响,整体影响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