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股权质押成A股“双刃剑” 风险与“麻烦”亟待解决

2017-09-11 08:47:4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6月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东海证券的申请,裁定“拍卖练卫飞持有的3750万股零七股份”(因分红配股原因,质押的2500万股零七股份现为3750万股)。8月2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

而西南证券也在申请执行蔡开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以实现蔡开坚质押给其的3700万股中捷股份的优先受偿权。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西南证券已经申请执行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邓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交易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里,显然也是考虑到券商开展股权质押业务时所面临的风险。

天风证券策略分析师徐彪团队指出,由于券商作为质押方,参与的资金会包括自有资金和资管计划资金,资管计划分为定向和集合,从风险偏好来看,券商自有资金会更加谨慎。所以,新规要影响也主要影响通过资管资金参与的这部分业务。实际中也存在一些给更优惠条件的,比如资金面好业绩稳定的大蓝筹,券商方面可能给出更高的质押率。再比如资金面差又迫切要资本运作的公司,有可能通过各种办法拿到更高的质押比例等等。所以新规征求意见稿对这两端的公司影响要比对中间公司的影响大。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