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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制”下药企面临三重反垄断风险

2017-09-09 07:51:4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专利药或因成本提价加大滥用支配地位风险

转变销售模式,医药企业正在收回经销商市场推广、仓储物流、渠道维护等部分职能。这可能导致其经营成本的增加,相应地,产品价格也会提高。那些拥有专利或者原料药的生产企业,要防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风险。

重庆青阳是别嘌醇原料药的生产商,在全国占据100%的市场份额。重庆青阳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对别嘌醇原料药多次涨价,并且拒绝向市场上其他片剂生产商销售别嘌醇原料药。2015年12月,重庆市工商局认定,重庆青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行为构成拒绝交易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的行为,对重庆青阳药业开出43.9万元的罚单。

国家发改委还查明,从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重庆青阳及其关联销售公司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及其别嘌醇片独家经销企业商丘华杰,先后四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协商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分割销售市场,三方协商划分了销售区域;约定招投标工作。三方必须在划定区域内进行招投标,不得到其他区域投标或议价。对此,国家发改委认定,上述药企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严重排除、限制了别嘌醇片市场的竞争,合计罚款近400万元。

对于过高定价问题,魏士廪建议,医药生产企业在考虑对产品定价进行调整时,需采取谨慎的态度,结合成本、历史价格等多种信息综合考虑。(记者 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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