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引》的修订发布体现出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市场反馈做出的适时调整,为新三板市场做好层级管理建设而铺路。未来创新层有望再分层,在优中选优的“精选层”中积极引入竞价交易等制度,发挥价值发现作用。
《指引》明确公司营运记录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
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3
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
4
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