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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通化对信贷业务违规负领导责任

2017-09-06 17:46: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发布的通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通化二道江支行对信贷业务违规负领导责任,通化银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处罚依据为《贷款通则》第三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通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陈晓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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