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军事|文史|政务|财经|汽车|文化|娱乐|健康|解梦|趣闻|游戏|佛学|古诗词|生活|守艺中华|国防军事|文旅|军事APP|头条APP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发布的通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通化二道江支行对信贷业务违规负领导责任,通化银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处罚依据为《贷款通则》第三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通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陈晓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