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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业绩增长“虚胖”

2017-09-06 17:11:5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依照行权条件,伟星股份拟以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约定2013年至201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5%和40%,即各年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不低于1.87亿元、2.13亿元和2.38亿元;同时,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1%、12%和13%。

根据年报数据,2013-2015年,伟星股份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金额分别约为2.09亿元、2.34亿元和2.4亿元,与行权净利润金额比值分别为117.64%、110.8%和100.84%。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9月,伟星股份完成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授予77名员工1290万股股份,行权价格为6.39元/股。

依照业绩考核标准,公司以2013-2015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约定2016年至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3.5%、21%和32%。

尽管与前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标准有明显变化,但投资者更为关心的问题是,2017年至2018年,伟星股份能否顺利完成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未来的现金流是否会继续恶化?完成股权激励后的伟星股份还能保持现有的高增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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