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今日,安徽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被罚款50万元。
安徽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主要负责人
夏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五十万元人民币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安徽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