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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

2017-09-06 15:26:4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今日,安徽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被罚款50万元。

安徽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主要负责人

夏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五十万元人民币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安徽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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