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ICO融资后,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整治办均发文要求配合清理整顿ICO平台。
银行和支付机构监控ICO平台账户资金
5日,新京报记者从央行、银行和支付机构等证实,9月4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落实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立即停止为现有ICO平台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支付结算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对涉及现有ICO平台的个人账户进行甄别,发现大额或高频出金或入金交易,符合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应立即采取适当限制性措施,防止出现资金风险,并及时向北京整治办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报告。
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ICO平台新开立账户,并对现存账户资金进行逐日监控,应于每日上午9点前将前一日账户余额和账户交易信息通过邮箱上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如发现大额或高频出入金情况,应立即向北京市整治办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报告,同时,对相关账户立即采取限制性措施,防止卷款跑路。
对此,昨日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和排查ICO平台的账户风险。其中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判断尚未发现风险账户。
北京整治办要求ICO平台上报七方面数据
北京整治办(全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于9月4日发文配合开展ICO平台清理整顿工作。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监管人士处了解到,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设的北京整治办发布《关于配合开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平台应于9月5日16:00前向北京市整治办、央行营管部报送包括ICO项目的数量、融资等在内的七方面详细资料。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ICO平台自成立以来已完成ICO项目的数量、项目完成时间、融资规模情况、平台注册用户数量、ICO累计参与人次;募集的虚拟货币存放地址、流向及使用情况,是否已经变现及变现后的用途;对上线的ICO项目是否进行过项目真实性审查、技术可行性和应用价值评估;ICO项目费率及平台收入情况、公司银行账户及关联账户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