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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金融诈骗 七部门叫停代币发行融资

2017-09-05 07:32:2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对ICO(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监管重锤终于落下。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发布公告,认定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作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国内所有的虚拟货币发行均被禁止。

代币发行应立即停止

据记者了解,ICO是指通过发行虚拟代币,募集比特币或者以太坊等数字资产,进行众筹融资。今年下半年,ICO融资活动大量涌现。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2017年以来,通过委员会监测的43家平台完成的 ICO 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比特币)、852753.36ETH(以太坊)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其实在此次央行等七部门作出认定前,对于ICO的合法性,坊间就一直争议不断。此次七部门公告对于ICO给出了明确定性——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邓建鹏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项目发起人的主观意图,ICO项目主要存在两种法律风险,一种是项目发起人真的是在进行区块链相关创业,这种可能涉及到非法集资行为,情节相对轻微。第二种,项目本身就是诈骗性质,“市场上这种项目的比例比较高,80%以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就是诈骗罪,情节比较严重。”

此外,邓建鹏指出,此前在代币交易过程中,如果项目发起人拥有的代币数量比较多,存在通过联合其他炒币团队控制币价的行为,则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及扰乱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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