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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飞单乱象丛生:兴业10亿买建行理财仅追回1亿多

2017-09-04 15:36:0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今年6月,兴业银行一纸诉状将建行咸宁分行和东吴证券告上法院。起因是2015年,兴业银行杭州分行通过通道方东吴证券购买了10亿元建行咸宁分行的两年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6.3%。该产品本应于2017年4月21日连本带息兑付,但距离产品到期还有约1个月时,建行咸宁分行拒绝兑付这笔理财产品,称签署理财合约是其某支行行长肖俊的个人行为。最终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仅追回了1.37亿元,剩余资金去向不明。事后有知情人表示,上述产品、合同与公章都是假的。

从“飞单”的处罚上来看,一般是终身禁止涉事者从事银行业工作。一位银行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飞单’中员工欺诈行为居多,甚至有些买卖根本不是在银行内进行的,银行自然不会进行兜底赔付。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旦遭遇‘飞单’,损失恐难避免,所以监管层从事前预防等方面加大了整治力度。”

据悉,此前银监会在全国主要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双录”(录音录像)机制,确保销售人员按程序、按规定介绍产品,以便购买者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的性质和自身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8月23日,银监会在其官网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双录”的管理要求,明确了“双录”的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纳入专区“双录”管理。除此之外的理财及代销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

自开展市场乱象综合治理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逐渐下降。数据显示,今年6月末理财产品余额28.4万亿元,同比减少35%。

银行需加强自律

对于“飞单”在各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出现的原因,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对《投资者报》表示,首先是银行对员工的监管不足,其次是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判断,被高收益所诱惑。一旦发生“飞单”现象,投资者往往会采取聚众“维权”等方式将事件闹大,商业银行如想避免形象受损,需要通过“双录”等手段提高理财产品操作流程的透明规范程度,杜绝私下签订协议的行为。

一位银行相关业务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一般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会严格区分营销人员和操作人员权责,禁止理财经理操作前台销售系统、擅自销售非银行金融产品。正常的理财销售都会有严格的二级复核制度,由复核人员严格履行复核授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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