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网贷平台的“自融”魔咒:痼疾难破 行业出路在哪?

2017-09-01 15:51:1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 闫雨昕)在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一周年之际,P2P平台“自融”的痼疾却重新回归公众视野。

近日,包括乐视金融、国美旗下美易理财、海空金融、宝能系旗下广金所、TCL旗下T金所在内的多家平台被质疑涉嫌“自融”,这无疑令正处在清理整顿中的P2P网贷行业再度站上风口浪尖。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新政从限额、禁止担保和承诺保本保息、禁止平台自融等方面划定十数条红线。然而,仍有不少P2P平台难以摆脱自融的诱惑,通过虚构标的、模糊信批等手段,让无数投资者一不小心就踩入雷区。

  “自融”嫌疑不断 监管边界何在?

“自融”,即平台自身或其关联方在平台上进行融资,在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之下一度成为企业自我“输血”的一种手段。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告诉新华网记者,网贷平台“自融”之症由来已久,在行业未规范之前,P2P行业甚至有超过八成的平台在做自融。

行业的野蛮生长引起了监管的警觉,而e租宝、快鹿等平台的“爆雷”更是敲响了清理整顿乱象的铃声。从去年网贷新政落地以来,互联网金融的整治仍在不断升级,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就是针对P2P的监管。

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印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信披指引》),要求P2P网贷披露的内容涵盖网贷机构基本信息、网贷机构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投诉渠道等。指引中甚至对网贷平台应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借贷余额及笔数、逾期金额及笔数等经营信息,以加深平台运营的公开化、透明化。

在此之前,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曾分别于2016年第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至此,被监管层称作是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设计最终全面达成。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网贷机构对存量业务信息进行梳理公示需要一定时间,《信披指引》给予了已开展业务的网贷机构6个月的整改过渡期。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