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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指引出台 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完成

2017-08-25 16:21:1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信息披露指引出台 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完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行业制度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规范网贷行业健康发展,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办法》出台后,按照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设计,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随后,银监会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内容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充分吸收和采纳了国家有关部委、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网贷机构和有关自律组织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信息披露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信息披露指引》及《说明》主要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中应当披露的具体事项、披露时间、披露频次及披露对象等,为参与网贷业务活动的各当事方进行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的标准和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信息披露指引》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根据《办法》的规定,网贷机构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对借贷双方进行理性决策、公众合法监督、监管部门动态监管均具有重要的意义。《信息披露指引》明确了信息披露行为的定义,对披露渠道做出具体要求,同时规定了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基础上,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给网贷业务活动参与方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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