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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债违约逾一周 理性处置方案待解

2017-08-24 08:5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距离“15五洋债”、“15五洋02”(下称五洋债)实质性违约已过去一周,在刚性兑付逐渐退出的背景下,这两只公募债持有人应当以何种方式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合法权益,考验着涉事各方的智慧。

五洋债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方面告诉记者,目前,德邦证券有工作人员驻守在发行人五洋建设现场。五洋建设方面虽表示正在努力筹措偿债资金,但至今未见实质性进展或举措。与此同时,五洋建设2016年年报及之后的财务数据至今未见披露,其资产状况处于极度不透明的状态。这些都令投资者对发行人配合履行偿债义务的诚意产生怀疑。

如此,通过法治化的途径推进五洋债后续处置已势在必行。目前,五洋建设资产不明、债台高筑,并身陷多起债务诉讼的被执行人之列。因此,业内人士认为,作为无担保信用债的持有人,要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在法律框架内果断作为。

一位资深债券市场从业人士告诉记者,债券发行人出现债券违约时,其银行信贷、日常经营中的各类上下游债务关系也一定处于不正常状态。这种状态下的企业资产就像“夏天的冰激凌”,很容易快速消散。而信用债的偿债顺序又比较靠后,持有人要保障自身权利必须尽快采取法律行动。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五洋债持有人的司法救济途径,有申请仲裁和申请发行人破产两条路径。其中,申请仲裁的周期相对较短,可以以最快速度申请相当于五洋债总规模13.6亿元的财产保全。

根据德邦证券此前公告,拟于8月31日召开持有人大会,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授权德邦证券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申请仲裁。与此同时,德邦证券也接受投资者个别授权德邦证券代理申请仲裁。

有投资者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没能通过全体授权给德邦,我担心这次可能也有问题,所以做了单独授权,这样能确保自己搭上仲裁这班车。”

据了解,目前个别授权德邦证券代理申请仲裁的投资者已占债券总规模的10%,且正在不断增加中。

除了申请仲裁,申请破产对投资者来说也是一条操作性较强的司法救济途径。申请破产清算一旦获得受理,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对企业整体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进行彻底的清查、梳理,并中止其他债权人处置和冻结企业资产,甚至在一定条件下撤销破产受理前6个月的个别清偿和破产受理前1年的不合理清偿,从而更大程度地追回债务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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