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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商银行新城区支行违规发放虚假用途短期贷款

2017-08-23 18:21: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21日消息,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区支行因发放虚假用途短期贷款,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50万元。

山东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区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银监罚决字〔2017〕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区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中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发放虚假用途短期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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