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21日消息,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区支行因发放虚假用途短期贷款,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50万元。
山东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区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银监罚决字〔2017〕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区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中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发放虚假用途短期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