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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产险江西违法虚列费用报销发票记载事项

2017-08-22 17:21: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2日讯 江西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将公司正式员工和营销员的营销业务列在其他营销员名下提取手续费、费用报销发票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不一致的违法行为。

经江西保监局核查,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间,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将公司正式员工和营销员的营销业务列在其他营销员名下提取手续费,时任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欧阳强,时任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赵洪飞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二是费用报销发票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不一致,时任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欧阳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江西保监局表示,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上述将公司正式员工和营销员的营销业务列在其他营销员名下提取手续费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罚款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欧阳强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决定对赵洪飞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上述费用报销发票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不一致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江西保监局决定对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罚款1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欧阳强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关键词:都邦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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