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半回扣去了哪里?

2017-08-17 17:31:14    东北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半路退出的“闺蜜”

2014年初,孔明丽和“闺蜜”蔡佳佳认识了马来西亚籍男子李文坚。李文坚对外身份是深圳东方金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自称专门代理国外的外汇基金业务,旗下产品“澳汇宝”资金安全,收益高,每月返还收益可立即提现,一年期固定收益可达30%至50%。他承诺,如果孔明丽和蔡佳佳在江阴成立分公司,推广“OGL基金”和“澳汇宝”产品,可以拿到客户投资额16%作为返佣。

面对高额回报诱惑,二人很快成立江阴东方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明丽是法定代表人,占55%的股份,蔡佳佳占45%的股份。

公司成立后,二人开始从自己认识的朋友中发展客户投资“澳汇宝”产品。为了提高公司业绩,她们还鼓励客户再介绍其他人来投资,并许诺介绍人可以拿被介绍人投资额3%的佣金,如此一环套一环的发展模式很快蔓延开来。

雪球越滚越大。孔明丽野心勃勃地要发展苏锡常周边市场,蔡佳佳却隐隐感觉到不安。因为担心出事,蔡佳佳提出中途退出。两人商量后决定,公司所有客户和固定资产归孔明丽所有,条件是要注销两人合开的江阴东方金德公司,新公司的一切事务均和蔡佳佳没有瓜葛。孔明丽认为蔡佳佳胆子太小、目光短浅。

2015年4月,两人一起注销了原来的公司。很快,孔明丽独自成立了捷汇公司。

成功追诉漏犯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承林峰列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相关证据。同时,承林峰也自行展开补充侦查,对蔡佳佳是否涉嫌共同犯罪进行取证。

承林峰首先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了江阴东方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销的相关书证,又对相关早期的投资人进行了取证,再进一步梳理相关银行流水账目,核实到孔明丽和蔡佳佳合作期间共吸收公众存款960余万元,至2015年4月公司注销时,蔡佳佳共获得利润24万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570余万元。

经过一系列侦查取证,承林峰认定蔡佳佳和孔明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应对蔡佳佳予以追诉。

2017年3月8日,犯罪嫌疑人蔡佳佳到案,随后被批准逮捕。3月28日,江阴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孔明丽、蔡佳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王苏燕)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