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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舌尖上的焦虑”,外卖食品要加装“安全锁”

2017-07-12 09:24:08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张显龙是某外卖平台的一名骑手,每天他接单数量在30单左右。他说,消费者多数为上班族。“买家遇到问题一般不会投诉外卖骑手,骑手只是送,顶多会在评论里给一些差评,买家最看中的是食品质量,所以投诉的对象主要是商家。”

某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孙女士说,商家入驻外卖平台并不需要太多要求,只要资质证照符合、经营状态良好就可以。“对小商家的要求并不高,他们能有营业执照就不错了。”她说,入驻时,外卖平台对商家的其它信息是不记录的。因此,商家入驻标准不统一或执行不彻底,也是造成外卖食品安全隐忧的重要因素。

尽管入驻标准是第一道门槛,但入驻以后外卖平台的责任意识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平台中展示的评论,大多数是消费者真实的评论,但不否认商家也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刷单。”孙女士说,消费者对关于食物的色泽、味道进行的投诉由商家自己承担,而送货时间、服务态度问题,责任由外卖骑手承担。但对于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外卖平台在何种情况下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并不明晰。

加装外卖食品“安全锁”刻不容缓

网售食品市场潜力巨大,且已成为潮流。为外卖食品加装“安全锁”势在必然,并已刻不容缓。

保障外卖市场的食品安全离不开政府的监管。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外卖行业监管主要涉及工商、食药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工商注册登记和消费维权;通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业务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监督管理食品质量。在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各级政府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事务,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无缝衔接。

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要严格准入门槛。依法要求入网经营的餐饮单位、预包装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向第三方平台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依法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凭“两证”到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某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孙女士表示,“外卖平台是构建了一些奖惩机制的,如果商家受到投诉,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可能平台还缺少对商家的把控监督,但平台也在进一步努力,不让无证经营、后厨卫生差的商家进入外卖平台。”

此外,消费者应当具有维权意识,在遇到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后,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进行更换或赔偿。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订餐或者购买预包装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网络平台投诉,也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消费维权电话“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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