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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度优化发审制度 主板创业板发审委合二为一

2017-07-10 18:37:38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洁)从7月7日以后,中国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将正式合二为一。伴随中国证监会新一届新闻发言人的亮相,作为A股市场最核心和最关键的制度设计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也迎来重大变革。

7月7日,中国证监会迎来一位新的新闻发言人高莉。北京晨报记者获悉,近期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完成换届,公司债券监管部调研员高莉、私募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常德鹏履新。两位新的发言人均为博士学位,高莉同时还是证监会首位女性新闻发言人。

伴随新任新闻发言人的亮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也迎来重大变化,主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合并;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负责选聘发审委委员;设立发行审核监察委员会,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的监督管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两大发审委的合并,在于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在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方面已经趋同,二者合并有利于统一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优化配置行政资源,提高发行审核效率,也有利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登陆创业板市场或自主选择的主板(含中小板)市场。

在新修订的《发审委办法》中,证监会还将适当增加专职委员数量,同时将委员总人数从原有的60名增加至66名。

据悉,在原有委员所在单位推荐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委员候选人公示、通过会议方式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等制度的基础上,证监会还将增加面试和考察环节选聘发审委委员。

此次修订,除了将完善发审委制度外,证监会也通过对多达六个方面的修订,希冀达到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的监督管理的目的,以期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中,证监会将设立发行审核监察委员会,采取一定比例对发行审核项目进行抽查的方式,来对发审工作进行监察。对于发审委委员买卖股票的制度,也做了最新限制,在原有制度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证监会系统内的委员和专职发审委委员受聘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持有股票的也将在具备依法转让条件时受聘一个月内清理完毕。

此外,证监会还将通过减少委员任职期限、完善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强化委员推荐单位责任和增加对违法违规委员公开谴责的处理方式,来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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