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虚假贸易单据进行报关是低报价格类走私案件的惯用手法,该案中同样也存在真假两套贸易单据。同时,在制作虚假贸易单据将走私货物通关进口的环节中,人员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与国外供货商联系订购货物,接收并整理归档相关真实合同、发票等贸易单据;有专人根据真实贸易单据和固定模板制作低于真实成交价格的合同、发票等虚假单据用于伪报进口;还有专人负责联系货代公司并传递虚假单据进行报关。明确的分工使整个犯罪流程更为“专业化”和“规范化”。
该案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货款支付方式的多样化和隐密化。为了将报关金额以外的差额货款顺利支付到境外,犯罪嫌疑人先后注册成立了两家离岸公司,通过其本人和其掌握的公司员工、其他个人的账户,以个人用途的名义和对外付汇额度将差额货款汇入上述离岸公司账户,再操作离岸公司账户将差额货款汇至外商的指定账户。由于个人对外付汇额度有限,当离岸账户金额不足时,犯罪嫌疑人便会通过地下钱庄的渠道将部分货款转移至离岸账户或者外商指定的其他账户。
(文中公司名、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 陆敏 班娟娟 天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