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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 8成快递员没领过高温费

2017-07-05 17:37:24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前些天,被热浪笼罩的京城,一度进入“烧烤模式”。根据天气预报,下周将有几天最高气温会直冲37℃甚至是39℃。骄阳似火,热浪袭人,朋友圈都在被同一句话刷屏——“我和烤肉之间只差一撮孜然的距离”。每到这时候,都会有一个平时几乎被人们遗忘的词突然被重视起来,那就是“高温津贴”。这么热的天,室外工作者们顶烈日、战酷暑,老板发点高温津贴是企业福利,也彰显人文关怀,可就是这么几百元钱,却依然有很多人从未享受过。

什么情况可享高温津贴?

众所周知,当人体体温超过37.2℃时就会出现发热症状,当体温超过39℃就属于高烧。当外界气温超过37℃时,人体就会感觉难受,容易中暑;当外界气温高于40℃时,人体代谢、调节功能就会受到影响。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的一种工资性补偿。可是,高温津贴到底什么人可以享受,什么人不可以享受呢? 2007年6月8日,国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8成快递员没领过高温费

从这条规定来看,高温津贴主要面向的是露天工作的人员,或者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者。但凡是在写字楼里工作的白领,有着空调的帮助,一般都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那些露天工作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停车管理员、快递员等才是最需要高温津贴的群体。

牛大姐就是一名停车管理员,她负责的区域是一个路边停车场。这条路两边都是很小的树,没有多大面积的树荫可以躲避毒辣的阳光,关键是这条路还挺长,为了避免一些车辆逃单,牛大姐还要骑着自行车来回“巡查”。这样的天气里,她几乎是完完全全地暴露在烈日下,躲无可躲,藏无可藏。毒辣的阳光烤在身上,皮肤简直是火辣辣的疼。牛大姐全副武装,在这样的天气里居然穿着长裤、长袖、布鞋、袜子。头上戴着一顶大檐帽,脸上挂着一个大口罩。“这口罩还是我自己做的,外面买的口罩太小了,遮的没那么严实。”牛大姐的这幅口罩还真是大得惊人,几乎把整个脸都能包住了,只露出两只眼睛。在热浪滚滚的天气里,还要这样全副武装,包得密不透风,这不该给热坏了?牛大姐无奈地说:“热啊,能不热吗?可必须这样包起来,要不然就会给晒伤了。”牛大姐的工作可以算是绝对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了,可跟她一聊,她却一脸茫然:“什么高温津贴啊?没听说过啊,从来没发过啊!甭说那个了,能给我在这支把太阳伞我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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