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注意:这个领域消费投诉非常多 不少人都中过招!

2017-07-04 14:10:30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评论()人

目前,对于预付卡的管理,主要依据是2012年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对于发卡企业备案、发卡规模、资金存管等有着具体的要求。但根据上海单用途预付卡协会的初步统计,上海目前各类发卡主体有10万家,但截至今年6月15日,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只有397家,不到发卡商家总量的1%。

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陶爱莲:

发卡的门槛很低,几乎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发预付卡。行业处于一种无备案、资金无存管、无监管的三无状态。

通过发行预付卡来融资套利,用消费者的钱开店,目前已经成为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潜规则。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副会长范林根介绍,有些店还没有装修,就大量发卡。如果发到一定规模店就开,发不到就不开;良心好的就退,良心不好的就跑。这似乎变成了一种异化的融资工具。

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陶爱莲:

如果消费者不接受预付卡,就没有办法得到真实的、合理的消费价格。所以表面上看消费者有选择权,其实并没有。所以这迫使很多消费者“必须”去买卡。

立法规范势在必行

针对预付卡行业出现的种种问题,上海、江苏等地正在尝试以各种措施规范市场。

>>>>上海:正着手立法

目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作为2017年立法预备项目,来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预付卡监管的职责,这一工作最快有望在今年底完成。与之配套的是,上海将建立专门的预付卡信用平台,商家发卡必须备案,发卡量、经营情况等这些信息,消费者都可以随时查询。信用状况不好的,消费者就可以得到提醒。

至于消费者预存资金的安全问题,专家认为可以通过使用保险和担保机制进行保障。例如,发卡面额超过500块,就必须要交保证金或者交资金存管,保证资金稳定。或者买相关保险,如果企业倒闭,则由第三方承担。

>>>>江苏:办卡15天内可反悔

7月1日起,《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新修改的“消保条例”要求保证预付卡的退卡自由,消费者有权在开卡15日内无理由退款。《条例》还规定,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且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

如果经营者不提供或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且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将被列入“预付卡逃逸”黑名单。经营者再去工商办理登记就会被识别出来,严重的将无法再申请营业。逃逸者一旦被抓,工商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将予以处罚。

期待相关监管措施尽快出台,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也注意多收集信息,尽量找信誉好的商家。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