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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传递的信号(2)

2017-06-29 18:20:21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外商投资是成本驱动型,2012年前外商投资是市场驱动型,那么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外商投资已呈现出涌向高技术服务业等高端产业的趋势,这对进一步加快市场准入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张燕生说。

此次目录修订的另一个亮点是不再列示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如大型主题公园建设等内外资均须履行项目核准程序,高尔夫球场、别墅等内外资均禁止新建,以及博彩业、色情业等内外资均禁止投资等。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不论内资还是外资,都将按照统一的目录和规范,都将接受同样的监管。

此次修订在保持鼓励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设备、3D打印设备关键零部件、城市停车设施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将继续鼓励外商投资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的领域,支持外资广泛参与“中国制造2025”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更好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享受进口设备免关税等优惠政策。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西部地区的鼓励类项目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我国引导外商投资的重要产业政策。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已7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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