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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房价不得高于去年10月

2017-06-29 09:25:29    大河网  参与评论()人

核心提示|河南房价限价政策终于落地。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且不得捆绑车位销售以及设置其他附加条件。

【“靴子”落地】

“暗流涌动”的限价落地:郑州新备案商品房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去年10月份

自去年限购政策出台以来,经过多次升级,目前郑州房价整体保持稳定态势。除了限购、限贷、限售有明确规定外,“限价”已是“暗流涌动”好几个月了。

所谓“限价”,意思是所售新建商品房不得超过该区域相关部门定的某个价位,否则不予网签备案。

“本轮调控以来,为了防止房价疯涨,稳定市场,相关部门已经暗示房企在申报预售价格时,不得超过某个价格。”一名置业顾问向记者透露。

以上说的“限价”并未有相关政策支持,如今有了政策依据。

《通知》规定,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根据市场变化确需上调的,必须提供充足的调价依据和理由,并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

接近房管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开发商申请预售证的时候,需要审报预售价格,预售价格必须在限价范围以内。最终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通知》规定的限价参照标准为什么选择去年10月份呢?一名地产专家分析认为,去年7月、8月、9月三个月房价开始有明显的上涨,涨幅甚至位列全国第一。到了10月份达到一个峰值。国庆节当天,郑州出台新一轮的调控政策,之后房价上涨幅度开始变缓,趋于稳定。“如果选择10月份之前的话,所限的价格会降低很多,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调控初衷不符,因此选择去年10月份价格为参考价”。

上述地产专家说,调控要求房价不得高于去年10月份,而本轮调控又是从去年10月份开始的,那就意味着,官方要从政策的层面上把房价稳定在刚调控时的状态,避免出现越调越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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