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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孟加拉签署经济工业园区联营公司股东协议

2017-06-16 14:35:4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达卡6月16日电(记者刘春涛)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港湾)15日在达卡与孟加拉国孟加拉经济区管理局签署联营公司股东协议,共同开发经营孟加拉国吉大港地区(中国)经济工业园区。

孟加拉经济区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及合作方,以土地租赁、特许经营权、政府行政服务折股形式,与中国港湾成立项目管理联营公司共同开发经营,项目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50年,并可续期50年。中国港湾占股比例为70%,孟方为30%。

据介绍,该项目是孟加拉国首个政府间经济园区投资建设项目,采用公私合营形式。园区开发建设涉及陆域开发、地基处理、市政道路、供电照明、给水消防、排水、消防站、垃圾转运站、通信等。

该项目契合孟加拉国国家发展需求,也将对中孟经贸合作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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