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网络直播调整过后如何发展(2)

2017-06-12 17:39:50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短视频既是内容的优质呈现形式,也是移动用户未来主要的消费对象。有数据显示,现在移动互联网55%的流量都被视频消耗掉。”从传播和变现的角度看,陈朝华认为,短视频更适合多平台分发,强化社交互动参与感和内容本身的价值,有效带动内容的“病毒式”多次传播;另外,还能承载口播、贴片、电商、信息流广告等多种变现形式。

坚持政府监管、社会共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到网民总数的47.1%。“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促进网络传播健康有序发展,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直播作为网络传播的重要手段,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应该引起监管机构以及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北京大学国家战略传播研究院院长程曼丽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曾表示,部分互联网直播平台传播色情、暴力、谣言、诈骗等信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有的平台缺乏相关资质,违规开展新闻信息直播,扰乱正常传播秩序,必须予以规范。

近年来,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陆续出台,明确了主播实名登记、“黑名单”、平台“双资质”等制度。另外,继今年4月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停18款传播低俗信息直播类应用之后,文化部上个月又关停10家网络表演平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也对10余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络直播平台立案侦查。

“要坚持政府监管、社会共治。”北京市网信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副主任白洁认为,行业过渡期要强化政府监管,并不断实现网络空间的社会共治。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