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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过度包装调查:伪高档、造噱头、霸黑榜(2)

2017-06-02 11:33:05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面子消费”成过度包装温床,标准模糊导致监管难题

记者调查发现,送礼“面子消费”成过度包装温床。从事教育培训的北京市民赵冉坦诚,选购礼品时更看重礼品的豪华程度,而不只看性价比。

浙江温州一家制造企业负责人说,准备酒、茶叶、海鲜、丝绸等礼品时,都会增加一笔包装费,让商家包得“隆重”一些。“茶叶最明显,1000元左右的茶,包装贵的要花200元。”

北京市民班诺认为,正是因为有送礼的需求,才助长了商品华而不实的风气,“首先广大消费者就应该转变观念”。

广州进口葡萄酒代理商张先生举例说,西部某省份一个酒厂生产的一瓶红酒卖到三千元,价格与欧洲一级酒庄的普通年份酒相当。“凭什么呢?就是在过度包装和明星代言的软包装上,不断加码抬价。”

北京茶叶市场业内人说,很多包装是“架子大、肉少”,全部茶罐打开,茶叶撒在盒子里还铺不满。“而且满街都是‘大师造’,巨资投进电视广告,茶罐造价越来越贵,都做成‘土豪’喝的茶了。”

对于过度包装问题,目前面临监管和界定难。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规定,只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占售价比例3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就属于过度包装。不过,这项国家标准并未对包装的材质和是否可回收利用提出明确要求,也没有详细规定处罚标准,商品范围也有限。据了解,目前仅上海、广州等极少数城市出台了带有处罚规定的地方文件。

东部地区一位基层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列举了一些执行中的难题:造型怪异的酒瓶“耳朵”算不算体积?如果商家以“现买现装”、加“赠品”、外包装自选等方式销售,那么,如何计算包装层数呢?

上海市质监部门表示,上海市面上销售的九成商品在外地生产,涉及过度包装的产品来自外地,质监部门就仅能对销售方进行处罚,对生产厂家并没有管辖权限,也难以从源头进行治理。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包装工程系主任张钦发说,目前,消费者、生产厂家乃至监管部门,对于过度包装的危害认识还很不够,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出台的政府规章缺乏执行力。

从制度设计上向过度包装“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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