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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无人机须有“准飞证” 须实名网络登记

2017-06-01 16:57:25    贵阳晚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根据相关规定,即日起,民用无人机须按要求进行实名网络登记。

记者从民航贵州监管局获悉,6月1日起,中国民航局日前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须按要求进行实名网络登记。且在无人机上必须粘贴登记号和二维码,便于民航局管理。

规定明确,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贵阳一位无人机爱好者透露,目前市面上主流的无人机重量大多超过了250g,只有极少数欧洲生产的无人机重量在250g以下。以著名无人机生产商大疆的产品为例,该厂家在近日发布的最新一代无人机“晓”,是目前产品线中重量最轻的,但也超过了250g。

6月1日起,全国无人机使用者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www.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其中,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信息;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民航贵州监管局介绍,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需要登记的信息有: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单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需要登记的信息有: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

规定要求,针对无人机标志,拥有者需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据介绍,此举是方便截获无人机后,能够追溯到无人机的使用者,否则事故一旦发生,很难找到责任人。

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未按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其行为将被视为违规,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并且监管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杨皓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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