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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倒卖暗藏洗钱陷阱(2)

2017-05-26 10:11:0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不过,因为“挂失”拿不到钱的洗钱团伙可着急了,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想知道是谁动了他们的“奶酪”,结果是谁也没有拿到钱。目前,苏州支行已将此事移交当地公安作进一步处理。

比起“真假吴某”的闹剧,更令人担心的是,像吴某这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出卖自己银行卡的投机者大有人在。不少人只顾着眼前的蝇头小利,却不知已参与了洗钱犯罪,倒卖银行卡乱象频发。不少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一条收购、开办、销售、使用银行卡的地下产业链,对国内金融安全、打黑反腐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倒卖银行卡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5年内暂停其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账户,并将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对监管部门而言,需要不断加强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和反洗钱合规管理;对金融机构而言,则要加强内控管理、合规履职,筑起防范金融犯罪的坚实防线。

持卡人出售闲置银行卡是助纣为虐,同时会危害自己的信用记录。持卡人应管好银行卡,闲置银行卡应及时销户,莫因贪恋小便宜而落入洗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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